9月给供应商打款2万,并收到进项票,已抵扣进项税,10月供应商把未使用的货款19457.62元退回,并把2万元的进项票红冲,又开具使用的金额542.38元进项票,
请问,我10月收到退回的未使用货款该如果做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4 11/04 14:10
这个你应该直接红字冲减2万,然后再按照发票新的这个542.38元来入账。
2024 11/04 14:1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