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收到境外的收入,作为业务招待费的基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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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4 11/02 12:27
你好!收到境外的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扣除,但这一扣除额度同时受到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限制。无论是来自于境内的,还是境外分支机构的销售收入,最终都要汇总纳税的。因此,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时,境外的销售收入应当纳入计算基数。
2024 11/02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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