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在本题中,甲厂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外购实木素板和原木用于生产不同类型的实木地板,属于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情况,所以可以抵扣外购的进项税额。
而对于委托加工的情况,乙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甲厂在收回加工后的实木地板用于继续生产销售时,消费税可以按规定抵扣。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但甲厂在销售委托丙厂加工的 C 型实木地板时,仍需缴纳消费税,这部分消费税不能抵扣前期的进项税额,只是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金额。
总的来说,甲厂可以抵扣外购的进项税额是因为其外购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