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入报增值税时填写在哪一栏?是填无票收入那一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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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4 | 提问时间:10/28 13:15
如果是外贸企业,出口收入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第 18 栏 “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或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同时将其汇总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的第 8 栏 “免税销售额” 中。
具体来说,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
第 18 栏 “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如果外贸企业出口的是服务,则要将销售额填写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这一相同栏次。
主表中:
第 8 栏 “免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10/2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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