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国有企业少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审计应该怎样定性?定性依据是什么?违反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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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5 | 提问时间:10/22 07:47
一、定性
国有企业少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可定性为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不完整或未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二、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取得的国有资本收入及其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范围、比例等要求。国有企业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三、违反规定
国有企业少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违反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违反了国家关于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政策要求,未能履行国有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可能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
10/22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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