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跨境电商,货是通过报关单位进来的,委托报关单位付款到香港公司,相当于国内公司的货是通过委托报关公司把这个货报关到国内的,也委托报关公司把货款和服务费付到香港公司,但是国内公司只能收到香港公司的形式发票,没办法入账,怎么才能让国内公司正常的付货款和服务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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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10/18 18:03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让国内公司正常付货款和服务费并进行账务处理:
一、与报关单位明确委托关系及票据要求
与委托报关单位签订详细的委托协议,明确双方在货物进口及款项支付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中应规定报关单位在支付货款和服务费给香港公司后,需向国内公司提供完整的支付凭证及相关业务说明文件。
要求报关单位在支付款项时,尽可能获取香港公司出具的除形式发票外更规范的商业票据,如带有双方合同编号、货物明细、支付条款等详细信息的发票,以便国内公司进行账务处理。
二、利用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合规支付
国内公司可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了解在这种业务模式下如何进行外汇支付的合规操作。例如,通过申请外汇支付备案,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向香港公司支付货款和服务费。
在申请外汇支付时,需提供与该笔业务相关的合同、发票、报关单等资料,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渠道
探索使用合法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这些机构可能有跨境支付的服务,可以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帮助国内公司向香港公司支付货款和服务费。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通常会提供支付凭证和交易记录,方便国内公司进行账务处理。
国内公司也可以与银行沟通,了解银行是否有针对此类跨境业务的支付解决方案。银行可能会提供跨境汇款、信用证等服务,确保支付的安全和合规,并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
四、完善内部账务处理流程
即使只有形式发票,国内公司也应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对该笔业务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审核。包括业务部门提供的业务说明、与报关单位的委托协议、形式发票等资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在账务处理上,可以将支付的货款和服务费分别计入相应的科目,如 “库存商品”(货款部分)和 “管理费用” 或 “销售费用”(服务费部分)等,并在摘要中详细说明业务情况。同时,对未收到正式发票的情况进行备注,以便后续跟进和处理。
例如,国内某电商企业 A 公司委托报关单位 B 公司进口货物并支付款项给香港供应商 C 公司。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详细委托协议,明确 B 公司在支付款项后需提供支付凭证和业务说明。A 公司向外汇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外汇支付备案,同时考虑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支付。在账务处理上,A 公司建立内部审批流程,将支付的货款计入库存商品科目,服务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并详细记录业务情况。
10/18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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