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这边用分公司汇总申报,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每月都报财报,每月都是按总公司自身财报申报数据,到季报时候在汇总,季报用分公司汇总数据,我填入用分公司汇总数据在利润表中,他提示我本身收入和上期汇总收入不等于这次我填写数据,说不符合逻辑,不一样正常呀,因为这次我报表是总分公司合计数,上个月只是总公司数据,所以他这样提示了,我不晓得我按照汇总书申报会不会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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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4 10/16 17:04
您按照总分公司汇总申报是可以的,但需要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逻辑性。确保本期与上期的数据衔接正确,比如本期合并后的收入应包括上期总公司的收入加上本期分公司的新增收入。如系统提示不符,需仔细核对并调整数据,避免申报错误带来的风险。如有疑问,建议具体查看系统填报说明或联系客服确认。
2024 10/1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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