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中不同的“其它综合收益”对应结转科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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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10/14 13:07
不同情况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科目如下: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 债务重组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2.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债务重组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3.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 如果处置后因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仍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能结转损益的除外)中的金额,在处置时亦应进行结转,将与所出售股权相对应的部分在处置时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 如果处置后对有关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则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能结转损益的除外)中的金额应全部结转。这里的结转也是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转入“投资收益”等科目。
10/1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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