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土税申报流程新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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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0 | 提问时间:10/09 16:12
税源信息采集:
登录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菜单;
进入功能界面,点击【新增税种】;
勾选要申报的税种,如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或者 “房产税”,点击【确定】;
卡片增加成功后,点击卡片上的【税源采集】,跳转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界面,自动带出已有土地信息或房屋信息;
录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点击【新增】,在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页面录入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或者录入房产税税源信息,点击【新增】,在 “房产税税源信息” 页面录入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也可点击【模板下载】按钮,根据需要下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模板》或《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板》,填写完毕后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填写完成的模板文件,点击【导入】;
若要修改税源信息,在税源信息 “操作” 栏点击【基本信息】,依次可以修改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变更应税明细,点击【提交】税源修改成功;
若需要终止纳税义务,对于土地纳税义务终止确认,点击【义务终止】按钮,在弹出的界面中录入 “土地转出时间”,点击【确认】按钮;对于房屋纳税义务终止确认,点击【义务终止】按钮,在弹出的界面中录入 “房屋转出时间”,点击【提交】按钮。
进行税费申报(以确认式申报为例):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找到 “场景办税” 模块,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页面;
进入申报页面后,系统会根据已采集的房产及土地信息自动计算出应缴税款金额,点击【查看申报】核对申报信息;
申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根据弹框进行确认声明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申报操作。
10/0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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