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实际发生额的80%=477×80%= 381.6(万元)小于境内研发费用的2/3,故加计扣除金额=381.6× 100%=381.6(万元)。如果境外研发费用超过了 按多少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4953 | 提问时间:10/05 10:59
如果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超过了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的 2/3,那么只能按照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的 2/3 来计算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并以该金额乘以 100% 来确定加计扣除额。
例如,若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为 X,境外实际发生费用为 Y,则境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 80% 为 0.8Y,当 0.8Y>2/3X 时,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 2/3X×100%
10/05 11:0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