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收入准则下,对于现金折扣,不再按照总额法计算,应该在销售当期按照最大可获取金额确认 合同 负债 -可变对价。
这是对于销售的公司给予的现金折扣把 那如果是我们公司付钱 享受了现金折扣 怎么做账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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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5025 | 提问时间:10/04 09:30
如果你们公司作为购买方享受了现金折扣,会计分录如下:
确认采购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等(按照商品不含现金折扣的价格入账)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实际支付货款并享受现金折扣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即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金额)
例如,购买商品总价为 10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1300 元,供应商给予 2% 的现金折扣。
确认采购时:
借: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
贷:应付账款 11300
实际支付并享受现金折扣时,假设实际支付 9800 元(10000×98%)+1300 元(增值税)=11100 元:
借:应付账款 11300
贷:银行存款 11100
财务费用 200(10000×2%)
10/0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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