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供应商是钢板销售加工企业,采购钢板,加工成钢板器具,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了由钢板加工为XX器具,发票项目栏只写钢板型号,这样开票可以么?税点是13%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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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4 | 提问时间:09/30 09:37
同学你好
这样开票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发票开具要求
发票项目栏应明确体现销售的货物名称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将钢板加工成钢板器具后销售,发票项目栏只写钢板型号不能准确反映实际销售的货物是加工后的钢板器具。
虽然在备注栏进行了说明,但备注栏的信息不能替代发票项目栏对货物名称的准确描述。
二、正确的开票方式
发票项目栏应明确填写 “XX 钢板器具”,并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准确描述商品的规格、型号等其他必要信息。
关于税点为 13%,如果该业务适用 13% 的增值税税率,在正确开具发票的情况下,按照这个税率计算增值税是正确的。
09/30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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