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遇到拆迁,在计算拆迁补偿款的企业所得税时,留意到一个法律条款:
“就是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当年购置厂房的时候没有开发票,那还能以以上的方式去计算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90 | 提问时间:09/30 00:24
你好还可以的,这个发票可以后边补
09/30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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