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把房子抵公司付工程款,工抵房直接做股东的名字,涉及到哪些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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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20 | 提问时间:09/27 10:58
一、开发商将房子抵付工程款的账务处理
1. 确认抵账时:
• 如果该房产用于公司经营或未来可能出售,可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 借:固定资产(房产的公允价值)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
• 贷:应收账款—开发商(抵账金额)
• 如果该房产明确用于偿债后再处置以获取资金,可作为存货(如开发产品等科目)核算。
• 借:存货(房产的公允价值)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
• 贷:应收账款—开发商(抵账金额)
2. 后续可能涉及的折旧或摊销(如果作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 借: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
• 贷: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二、工抵房直接做股东名字的账务处理
1. 这种情况视为公司将房产分配给股东,需要视同销售处理,并代扣代缴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 首先确认收入:
•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等
•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房产的公允价值)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同时结转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 贷:固定资产/存货(房产的账面价值)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等
•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贷:银行存款
09/2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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