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的用于捐赠的,为什么不能抵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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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97 | 提问时间:09/23 13:21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09/23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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