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动产融资租赁(利息)13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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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2 | 提问时间:2024 09/20 19:11
您好,我们是租回么,这个不能抵,有税务的回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 购进的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因此,如您公司取得的这笔利息支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则不得用于抵扣;如属于融资租赁服务,且不属于其余不得抵扣的情形的,则可用于抵扣。
2024 09/2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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