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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我们老板有几个医疗门诊部,有些医生,除了在自己主要待的门诊部上班,同时一周在另外一个,或多个门诊排一两次班,请问医生在别的门诊部上的收入是算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84785006 | 提问时间:09/14 14:06
岁月静好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二级建造师
同学您好,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雇佣关系来判断是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一、判断为工资薪金的情况 如果医生与多个门诊部都存在雇佣关系,即与各个门诊部都签订了劳动合同,接受门诊部的管理(如考勤、工作规范等),门诊部为其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且其在各个门诊部的工作都是整体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那么在各个门诊部获得的收入(包括在其他门诊部的排班收入)都应视为工资薪金。 二、判断为劳务报酬的情况 如果医生仅与其中一个门诊部存在正式的雇佣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其他门诊部只是偶尔去提供服务,并且与这些门诊部没有正式的雇佣合同,只是按照出诊次数或服务量获取报酬,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不受这些门诊部的日常管理(如考勤等),这种情况下在其他门诊部的收入可能被视为劳务报酬。
09/14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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