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A有汽车,加油时开了公司名义的发票,员工B报销费用时,没有发票,想用这个加油的发票,可是公司名下没有车,就个人和公司签订了一个租借合同,虽然签了租借合同,但是只有A才会去开这个车,请问这种情况,签了合同,加油的发票可以使用了,但是需要真的支付一定金额给A吗?租金收入是怎么交个税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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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2 | 提问时间:09/13 16:13
这种情况,理论上租借合同成立后,报销时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给法人A。关于个税,租金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征税,适用20%税率,需扣除相关费用后计算应纳税额。建议核实具体税法规定及公司财务流程。
09/1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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