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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以前不是百分百扣除吗?怎么现在是加计120%扣除了这个政策什么时候变的?
84784997 | 提问时间:09/12 22:37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有这个政策的 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将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这两个产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09/12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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