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备案修改(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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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7 | 提问时间:09/04 09:02
如果注销的分公司还有其他分支机构存在,应首先通过电子税务局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删除注销的分支机构。随后,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删除注销的分支机构。
若注销的分公司是最后一个分支机构,则应首先通过“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删除注销的分支机构,然后再次通过“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删除注销的分支机构,并同时修改“总分机构类型”。
09/0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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