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一般纳税人总承包一项工程1000万元(简易计税)、甲公司给乙公司分包了600万元、乙公司又将600万元里面的400万元转包给了丙公司。请问乙公司可以采用差额征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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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43 | 提问时间:08/30 11:19
分包后再分包,这属于建筑法方面管理的事情,与税法无关,只要发生了分包,就可以差额计税.如果是一般计税,取得了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08/3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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