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主做一个教育品牌,成立了2家公司,都包含这个品牌名字,其中一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控股50%,单位员工一共20人,其中15人交社保,交在其中一家公司里。两家公司经营地址也一样,为了规避社保交的太高,把交社保的15人的工资分在这两家公司发放,这样可以吗?等于是同一个人在两家公司发工资,交社保的发的少,不交社保的公司发的多。
有一位老师说,一家按照工资,一家按照劳务费报税,这么处理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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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8 | 提问时间:08/29 17:13
你好,可以的。但是你这个同一个地址,这种有风险。一个职工他有两处工资,这个没有关系,都是按照工资来申报个税就行。
08/2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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