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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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9 | 提问时间:08/26 16:49
出让和转让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它们在主体、行为性质、转移条件与程序、交易市场及涉及的费用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具体如下:
主体不同
出让的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转让的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行为性质不同
出让的行为性质:他物权设定。
转让的行为性质:他物权转移。
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的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后即可办证。
转让的条件:有限制,需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后方可登记过户。
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的市场:一级市场,由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
转让的市场: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涉及的费用不同
出让的主要费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证费。
转让的主要费用:一些税费,如个人所得税、收益税等。
具体方式不同
出让的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转让的方式:出售、交换、赠与。
使用年限不同
出让的使用年限:根据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等。
转让的使用年限: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法律依据不同
出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
转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规定
08/2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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