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资产抵债,债权人按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计量,也就是放弃的应收帐款的公允价值计量,此处分录为什么要写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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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4 | 提问时间:08/22 14:04
在此处的会计处理中,甲公司作为债权人接受乙公司以非金融资产(A 产品)抵债。之所以写库存商品,是因为甲公司收到的乙公司的 A 产品符合库存商品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在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所接受的非金融资产。乙公司用以抵债的 A 产品成为了甲公司的资产,按照会计准则和业务实质,应确认为库存商品,以便准确反映甲公司资产的构成和价值变化。
这样的处理能够清晰地体现甲公司资产的增加(即库存商品),同时反映债权的减少和可能产生的投资收益等情况,使财务信息更加准确和完整。
08/22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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