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销售的货物里面包含有软件产品,我在内销的时候把软件部分单列出来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出口的话,软件部分只享受免税不享受退税,那我出口销售合同将软件和货物合并按出口货物销售,这样就可以享受出口免抵退税政策。这样同样的东西,国内国外销售方式不一样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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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5 | 提问时间:2024 08/18 13:43
同学你好,这种在国内外销售方式有所不同的操作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
2024 08/1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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