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收到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分红,是不是还要再交一次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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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28 | 提问时间:08/17 08:05
你好!总公司收到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分红,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再交一次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和第 (三)项的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的,这包括了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分红[^1^]。这意味着,如果分红来自于居民企业,并且该企业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那么母公司在收到分红时不需要再次缴纳企业所得税。
08/17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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