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自行研发形成无形资产的税法允许按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例如,无形资产成本8050,使用年限10年,当期摊销了半年,当期税前利润10000,请问当年的应交所得税费用是多少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4784964 | 提问时间:08/16 14:48
8050/10/2=402.5
税法允许按成本的 175% 摊销,则税法上允许的半年摊销额为402.5*175%=704.375
会计利润为 10000 元,由于无形资产摊销的税会差异,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 - 税法允许多摊销的金额 =10000-(704.375-402.5)=9698.125
应交所得税=9698.125*25%
08/16 14:5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