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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什么要调减4000,1100不用管?
84784985 | 提问时间:08/15 13:11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业务(3)中,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4000 万元,原因是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所以这 4000 万元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而转让成本法核算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收益 1100 万元,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需要调减。
08/15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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