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 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视同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请问老师,关联企业和非关联企业之间的无息借贷,属于视同销售吗?按照贷款缴纳6%的企业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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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5035 | 提问时间:08/14 23:00
您好,视同销售的按照贷款缴纳6%的企业所得税,目前有优惠政策的是行业是医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
为进一步支持医疗服务机构发展,现将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08/14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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