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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好,几年以前 员工个人为公司垫付了一笔货款100万,后面退了50万,但是对方钱一直没打过来,最近通过司法手续拿到了50万,是打给公司的,公司是不是只要把50万在打给员工就可以了
84785013 | 提问时间:08/14 12:44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般情况下,公司将收到的 50 万打给员工是合理的处理方式,但还需要考虑以下一些因素和步骤: 一、核实垫付事实和相关凭证 检查员工当时垫付货款的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支票存根等)、与货款相关的采购合同或协议、公司内部关于员工垫付的审批记录或说明等。 这是确认员工确实存在垫付行为以及垫付金额的重要依据,确保后续还款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内部审批和财务处理流程 员工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的还款申请,说明垫付货款的情况、退款情况以及现在收到司法追回款项要求公司还款的事宜。 公司内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审批流程进行审核,如经过财务部门的确认、相关领导的审批等。 这可以保证公司资金支付的规范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税务影响考虑 如果员工垫付和公司还款跨越了较长时间,需要考虑是否存在税务影响,如利息收入的税务处理等。 如果涉及利息问题,可能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税务申报和处理。 四、账务处理 当初员工垫付时的账务处理: 假设当时未记录垫付事项,应补充记账,例如借:库存商品等(根据采购货物的性质确定科目),贷:其他应付款 - 员工姓名。 收到司法追回的 50 万时: 借:银行存款 50 万,贷:其他应付款 - 员工姓名 50 万。 公司将 50 万打给员工时: 借:其他应付款 - 员工姓名 50 万,贷:银行存款 50 万。
08/14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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