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请问税务对下面的发票,有规定吗?一张关单上有好几个品名,海运费发票备注的是此关单上第一个品名,需要重新开具备注成最大金额的品名吗?
但是同事说:当报关单上的品名对应不同的金额时,选择金额最大的品名进行备注更为合理,因为这有助于准确反映报关单的实际价值和内容。海关在处理这类报关单时,会依据品名和对应的金额来判断报关单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因此,在处理包含多个品名的报关单时,选择金额最大的品名进行备注是更为合适的选择。
请问这个是同事根据经验说的吧,没有相关的政策依据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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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08/14 10:11
税务对海运费发票的备注栏有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在一张关单上有多个品名的情况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备注金额最大的品名。海运费发票备注此关单上的第一个品名,通常是可以的。但为了避免可能的误解或问题,建议在备注栏尽可能详细地提供相关运输信息,以准确反映运输业务的实际情况。
08/1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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