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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民间组织的社会团体机构,里面有财政拨的1万元党支部经费,可以用完了,解散协会团体机构吗?
84784956 | 提问时间:08/13 16:0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仅有财政拨款的党支部经费用完这一情况,并不足以直接决定是否解散协会团体机构。 解散协会团体机构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此外,关于财政拨款的党支部经费,社会团体收到该款项时,可以计入专用基金科目来进行处理,即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专用基金”。 如果社会团体决定解散,剩余的财政拨款和其他资产的处理,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的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包括员工工资、物业费用等)后,如有剩余资金,可按规定进行处理。
08/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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