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公转帐,我杭州银行转建行写往来款,现在建行还回去备注写还借款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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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08/13 10:56
这样的操作可能不太规范。
如果最初从杭州银行转出时备注为“往来款”,而建行转回时备注“还借款”,可能会导致账目记录和资金用途的不一致,给财务管理和审计带来困扰。
建议尽量保持资金用途表述的一致性。如果实际情况是借款的归还,那么最初转出时也应备注为“借款”;如果最初确实是往来款,建行转回时也宜备注为“往来款”。
08/1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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