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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共有物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乙、丙(共占30%)转让房屋所有权,须征得甲的同意。这个适用于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84784994 | 提问时间:08/10 09:09
蓝小天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审计师
您所描述的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按份共有。 在按份共有中,处分共有物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在共同共有中,处分共有财产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 所以,您提到的乙、丙(共占 30%)转让房屋所有权须征得甲的同意,这一规则更符合按份共有的情形。
08/10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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