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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个题是异议股权回购,但是我看讲义中回购原因没有公司分立决议,有转让主要财产,这个题有问题吗
84785030 | 提问时间:08/08 22:43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没有问题的,下面2条 《公司法》第74条规定了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的三种情形: 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08/08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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