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个问题想问一下,就是我们有2个公司、业务人员是有绩效的,公司是按项目分的,业务人员是AB2个项目都做的,但是业务人员分布在2个公司里,有业务人员的工资是在B项目的公司里,但是她的绩效是A项目的,这种的话发绩效就会从A公司出,报个税的时候是2个公司都报吗,还是都可以从B公司出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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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49 | 提问时间:2024 08/06 14:28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的一般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二、针对这种情况的分析
1.如果两个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人主体且分别与业务人员存在雇佣关系:A 公司需要就其支付的绩效部分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因为这是业务人员从 A 公司取得的所得。B 公司需要就其支付的工资部分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因为工资是 B 公司支付给业务人员的报酬。同时,业务人员自身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合并申报,将两处所得进行汇总计算纳税,对已扣缴的税款可以依法扣除。
2.如果两个公司存在特殊关系(例如同属一个集团或有紧密的关联关系等):可以尝试与税务机关沟通协商,看是否可以由一家公司(比如 B 公司)进行合并申报。但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两家公司之间有明确的协议和核算安排,能够准确区分和核算不同来源的收入,并且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
三、操作建议
1.准确核算:A 公司和 B 公司都应准确核算支付给业务人员的报酬,包括工资和绩效的金额、发放时间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税务沟通:企业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对于这种跨公司支付报酬的具体税务申报要求和操作流程,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3.员工告知:应告知业务人员其收入的构成和税务申报的相关规定,让员工清楚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权益,避免因信息不透明产生误解或税务问题。
2024 08/0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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