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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这一题第一问,间接负担的税额,不理解为什么用股息所得除以1-所得税税率再✖️税率。 股息所得不是在境外就交一个预提的税,不交企业所得税吗? 请老师回答1.股息所得在境外是不是只交一个预提的? 2.如果是,为什么要把股息所得用企业税率还原? 3.如果是,为什么不把股息用预提率还原 4.如果不是,为什么要交企业所得税?为什么还原企税×企税
84784998 | 提问时间:08/06 10:49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股息所得在境外通常不止交一个预提所得税。境外被投资企业除了可能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当向境内股东分配股息时,境内股东还可能面临预提所得税。 2.用股息所得除以(1 - 所得税税率)再乘以税率是一种还原计算的方法。因为收到的股息所得是税后的金额,除以(1 - 境外所得税税率)是为了还原成境外企业税前的所得,这样可以更准确地计算境外企业实际承担的税额以及境内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 3.不直接用预提税率还原是因为只考虑预提税是不全面的,境外企业在当地经营盈利时通常先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股息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分配,所以需要综合考虑企业所得税和预提税等因素来计算境内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 4.境外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是因为企业在所在国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获得利润,所在国依据其税法对企业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正常的税收行为。在计算境内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时,将股息所得进行还原是为了真实反映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所承担的整体税负情况,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基于对境外企业所得税的考虑以及与境内税收政策和计算方法的衔接,以便准确确定可抵免的税额范围等。 例如,一家境内企业从境外子公司取得股息100万元,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境外子公司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如果只考虑预提税,就无法准确反映境外子公司整体的纳税情况。
08/06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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