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
额,老师,所得税这最后一句不是很懂,麻烦老师举个例子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4 08/02 08:36
假设 A 企业以 100 万元的价格取得了 B 企业 20%的股权,之后 A 企业以 150 万元的价格将这 20%的股权转让给了 C 企业。
在转让时,B 企业有未分配利润 50 万元。
按照规定,计算 A 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时,不能因为 B 企业有未分配利润 50 万元中的 20%(即 10 万元)而减少转让所得。
所以,A 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为 150 - 100 = 50 万元,而不能是 150 - 100 - 10 = 40 万元。
也就是说,不能因为被投资企业有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就从转让收入中扣除这部分可能分配的金额来计算股权转让所得。
2024 08/02 08:4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