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转为自用或出租,并办理了产权登记,在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时,土增清算时应该如何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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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07/30 16:17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或出租,并办理了产权登记,对于这部分房产,通常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原因在于,这种行为属于企业内部资产的处置和用途的变更,并未实现房地产的对外销售和流转。
但是,如果在后续过程中,企业将这些自用或出租的房产再次对外销售,此时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并缴纳土地增值税。
07/3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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