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什么条件下跟国土资源局买的土地的进项税可以计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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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4 07/25 13:53
同学,你好
(1)如果是从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出让),支付的是土地出让金,取得的是土地出让金票据:
①如果企业是房地产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自建的房地产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当期含税销售额-对应的土地价款)/(1+增值税税率)。也就是说,土地价款不是做进项抵扣,而是从销售收入中扣减。
②如果是其他企业,不得做进项抵扣,也不得从销售收入中扣减。
(2)如果是从其他纳税人购入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
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做进项税额抵扣
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做进项抵扣。
总结一下就是:从其他纳税人转让而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取得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
2024 07/2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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