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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1)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通过某市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支出,税前可以据实扣除。(3)张某取得的股份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5-2.5)×100-500×70%-300]×20%=50(万元) 老师 请问1.这个转让股权的捐赠限额是(11.5-2.5)×100-500×70%=550万元,然后550*0.3=165万元的捐赠限额吗 2.这个教育支出全额据说扣除是不是不占限额啊,如果不占限额 是不是还可以扣通过某县民政部门捐赠现金啊?.
84785035 | 提问时间:07/24 12:04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这个计算转让股权的捐赠限额的思路存在错误。根据规定,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捐赠股权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的财产原值确定。在这个例子中,张某转让股权的原值为500万元(题目中未明确说明该原值的计算过程),而不是(11.5-2.5)×100万元。所以捐赠限额为500×30% = 150万元。 2.通过某市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支出,税前可以据实全额扣除,且不占用其他捐赠的30%限额。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能够全额扣除的捐赠需要符合相关规定,一般是特定的公益慈善事业。 如果张某还有通过某县民政部门捐赠现金的情况,这部分捐赠不能再按照全额扣除,而是要在分类所得中按照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计算扣除限额。假设张某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在扣除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后仍有剩余,那么可以在这个剩余的限额内扣除通过某县民政部门捐赠的现金部分。
07/24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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