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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前三道题,有没有老师可以帮忙讲一下,已附上答案
84784956 | 提问时间:07/24 11:57
软软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增值税计税基础=(关税完税价格+运费+保险费(如果没有给出 按照购货金额和运费之和*千分之3)*(1+关税税率) 进项税额=(250+30)*(1+0.3%)*(1+10%)*13%=40.16012 支付给与采购方有关的购货佣金 不得作为购货成本 退税限额=关税完税价格150*13%=19.5(万元) 进项税额=80*13%=10.4(万元) 两者熟低 所以退税金额为10.4(万元)
07/24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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