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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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39 | 提问时间:07/20 15:00
您好
1.二者的受理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而行政复议则由行政机关受理,通常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负责,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而行政复议则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应遵循行政复议法。
3.适用的程序也有所不同,行政复议程序相对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而行政诉讼程序则更为复杂,成本较高,但公正的可靠性更大。
4.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则实行二审终审制度。
5.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主要审查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而行政复议机关则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
6.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也有所不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通常比行政诉讼更广,且行政复议法还允许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申请。
07/2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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