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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请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有3个股东:A股东认缴:300万,持股30%,B股东认缴:300万,持股30%,C股东认缴:400万,持股40%,3个股东均未实缴,截止到2024年6月净资产账面为:50万,未分配利润为20万,目前需要办理3个业务:1、办理注册资本减资;2、A、B两个股东办理撤资和撤股;3、A、B两个股东将股权转让给甲公司。 我们应该先办序号1、再办序号2或3吗?,序号2和3,应该选办哪一个可以直接办理,不用将利润分红呢
84784992 | 提问时间:07/19 09:28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应该先办理序号1,即进行注册资本减资。 根据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公司可以进行减资操作。减资有一般减资和简易减资两种情况。 一般减资程序如下:公司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简易减资的条件是:公司依照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但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依照前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一般减资中关于通知债权人及提供担保的规定,但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司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 在完成减资后,再办理序号2或3的业务。 关于序号2和3,A、B 两个股东将股权转让给甲公司(序号3)可以直接办理,不用将利润分红。因为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不涉及公司的利润分配。 而如果先办理 A、B 两个股东的撤资和撤股(序号2),则需要区分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进行税务处理。如果是个人股东撤资收回金额大于投资成本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法人股东撤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07/1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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