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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请问专项附加扣除在手机里申报了,为什么在电脑上进行个税申报工资时,没有把专项附加扣除自动带入扣除呢?
84785036 | 提问时间:07/18 10:44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未进行信息同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点击【下载更新】,下载各渠道(税务局端、扣缴端、web、app 端)填报并指定给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自行选择下载全部人员或下载指定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本地有未报送成功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先通过【报送】功能报送后再下载。 2.员工选择申报方式错误:检查员工在手机 app 上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是否选择了“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选择的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将不会在每月工资中进行抵扣。个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 App 中检查:是否可以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中查询到当年的填报记录,如无法查询到,将不会在每月工资中进行抵扣;是否选择了正确的预扣预缴法人公司,如法人公司选择错误,也将无法正常参与抵扣。 3.其他情况:若核对以上信息均正常,仍无法正常进行个税专项抵扣,可联系财务部门或咨询申报服务热线解决。 若员工自行在手机 app 端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员工可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web 端”等自行更新,然后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由扣缴义务人在客户端采集的,当信息发生变化时,员工需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修改】,更新填报信息。 对于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要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但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员工一年内都没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可以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于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07/1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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