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下最后一个选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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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8 | 提问时间:07/15 22:16
您好,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缴税义务时间、计税基础都是一样的。
(一)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基本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与增值税存在差异,少了一段)(大型机械设备为收到预收款当天,但这个不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5.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如果香水精生产不是消费品就征收不到了)
6.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7.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代收代缴,怕提走跑了)
07/15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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