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下,如果现在我们要成立一个基金,但是有一家LP可能后续才会进来,这样,万一当期基金是亏损的阶段,比如他本来要投1个亿,但是当期基金亏损,仅有9000万,这样的话,我份额给他按照多少计算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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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5 | 提问时间:07/15 10:40
在这种情况下,计算该 LP 的份额有多种处理方式,具体的方法需要根据基金的协议约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协商结果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方式:
1.按照原 LP 的原始出资金额确定基金的价值:新 LP 按照其出资额增加对基金的份额。所有 LP 均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基金收益。这种方式下,新 LP 可能需要支付给原 LP 部分资金占用费作为补偿,资金占用费一般以投资金额作为计算基础、以投资实点作为计算起点、以基金设置的门槛收益率(如 8%)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折价计算占用比率。另外,新 LP 还需要补交自基金成立至当前时点的管理费,以补偿管理人前期基金管理费用支出。不过在实际执行中,基金管理人可能会就资金占用费(合伙费用补偿款)及管理费进行一定的豁免。资金占用费最终受益人为全体合伙人,管理人在豁免前需要取得全体 LP 的同意;管理费补偿的受益人为管理人,管理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豁免及豁免金额。该模式下,新入 LP 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对前期已投项目进行估值核算,以评估项目风险。
2.新 LP 不参与已投项目的全部收益:以新 LP 出资时点作为界限,新 LP 不参与此时点之前已投项目的全部收益,包括已投项目前期产生(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收益及已投项目将来退出时产生的收益。在此种收益分配模式下,新 LP 无需支付原 LP 资金占用费,也无需补交基金前几年的管理费。不过,该模式下新 LP 在进行尽职调查时无需在前期已投项目的评估上投入大量精力,尽调较为简单。
3.新 LP 不参与出资时点之前的收益:同样以新 LP 出资时点作为界限,新 LP 不参与此时点之前已投项目截止出资时点时产生的收益,但参与已投项目从出资时点之后至将来退出时产生的收益。这种模式下,一般新 LP 无需支付原 LP 资金占用费,但可根据项目情况部分补交基金前几年的管理费。由于对已投项目的收益进行了分段划分,需要对已投项目的价值进行评估以核算各期收益。但在实务中,对于投资期限较长的私募股权项目,难以较为准确地评估各阶段的实际价值,所以此种收益分配模式不常采用。它适用于前期已投项目大部分已实现退出,且退出资金用于循环投资的情形;或者已投项目数量较少且估值容易的情形,例如已经项目有持续融资,且项目融资时点与基金新 LP 出资时点相近(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不同的收益分配模式会对投资人产生不同的影响,以上三种分配模式及适用场景仅作为参考。在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原 LP 协议中的条款约定(如收益分配条款、费用承担条款等)、已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各方的背景实力等因素,最终的分配方式取决于多方的谈判结果。
07/1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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