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A,自然人B,公司C三方合伙实施一个木材业务。A出资30万,B出资30万,C出资30万,B和C把资金交给A,由A实施。A从一个公司采购90万元木材,然后销售给木材加工厂,销售价是120万。问题是:
1,C将30万交给A的过程,是否产生税费?什么税费?
2,A将项目利润分给C的过程是否产生税费?什么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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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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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8 | 提问时间:07/14 19:05
您好,1.没有税费,这是投资款
2.看我们是怎么记账的,如果C给的钱记入了实收资本,产生利润就是分红,要交20%个税,如果账上记的其他应付款,后期分回的钱不是投资的收回了,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超过原来的30万,C开票给这个公司拿钱,因为没记实收资本就不是股东的分红
07/14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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