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因未及时送达货物,导致发货企业要求的罚款,是否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是否可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是凭发货企业开具的收据,有关合同规定等就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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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08 | 提问时间:07/11 11:38
同学你好!如果是平等市场主体之间依据合同或协议收取或支付的罚款,应作为价外收入,可以开具或索取增值税发票,是由发货企业开票并缴纳增值税的。
如果罚款是由于违反合同条款导致的,并且能够提供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证明其支出的真实性,那么原则上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依据。按照你的描述,是可以正常入账并税前扣除的。
07/11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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