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公司是出口货物,镜外客户以我公司的名义进口一批配件,进口的配件加我们产品一起生产,由于是进口不需要另外支付货款,是客户的配件,账务怎么样做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4785036 | 提问时间:07/10 16:15
这种情况下,由于进口的配件不需要支付货款,且用于与公司产品一起生产,在账务处理上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当进口配件入库时:
借:原材料 - 进口配件(按海关估价或约定的价值入账)
贷:营业外收入 - 接受捐赠利得
当使用这些配件进行生产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 进口配件
例如,进口的配件海关估价为 10,000 元入库时:
借:原材料 - 进口配件 10,000
贷:营业外收入 - 接受捐赠利得 10,000
之后投入生产时:
借:生产成本 10,000
贷:原材料 - 进口配件 10,000
07/10 16:1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改良折旧的有效期限? 22小时前